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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药家鑫上诉的看法

标签: 药家鑫   该死  
2011-05-15 11:04 阅读(?)评论(0)

    药家鑫,何许人也,一名暴戾凶徒而已。为妄图逃避罪责而杀害他人,“犯罪动机极其卑劣,主观恶性极深”,不杀不足以平民愤!!!

    看其上诉理由:

     第一,原判决对“犯罪手段特别残忍,情节特别恶劣,罪行极其严重”定性不当。原因是案发在车辆少和行人少的郊区路上;路灯暗,光线不如白天的好,药家鑫高度近视眼神不好;刺张妙身上的部位比较乱,药本人也不知道刺了多少刀,致命的仅有一刀,是激情和瞬间作案;是由平时的抑郁和压力所致。

     针对以上,我想问,瞎子杀人可以不偿命么?!所谓‘眼神不好,不知捅几刀,致命只一刀’,说的太好了,这正好说明其主观恶性极深,不杀死不停手。什么激情杀人,压力所致根本就不是理由,不值一提。

     第二,西安中院认可了药家鑫的自首情节,却未按自首减轻判罚。

     我毫无理由杀了你然后去自首,就不杀我了么!太好了,这样正好可以逃避法律制裁!谁都可以杀人了!!

  第三,药家鑫是初犯、偶犯,父母又进行积极的赔偿。

  初犯就敢这样杀人,如果不杀以后还了得!

  第四,根据国家目前针对死刑的慎重态度,认为中院量刑过重。

  慎重也没有废除死刑!

  

  综上,可以看出,其上诉理由苍白无力,纯粹是一种临死前的哀号而已,其上诉不过是一场闹剧而已。

    惩恶即是扬善!当今世风日下,民怨沸腾,如果不下重手,明天的日子真不敢想象。

     

  最后修改于 2011-05-15 11:06    阅读(?)评论(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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